登录 1秒注册

荷兰新闻网疫情通报

搜索
站长论坛»主页 首页 东西问 >武昌区带领普法团队开展青少年普法活动
查看: 9
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荷兰新闻网疫情通报] 武昌区带领普法团队开展青少年普法活动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沙包(7级)
 楼主|26 分钟前 |   使用道具 举报 只看此人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任国军)“不满十八岁就可为所欲为吗?武昌”托管班里的孩子们纷纷举手抢答老师的提问。2月3日,区带武昌区司法局中华路司法所带领普法团队走进户部巷青少年空间,领普邢台市中兴路街道新闻网开展了一场生动的法团青少年普法活动。

活动现场,队开社区律师从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涉未成年人条款内容开始引入,展青通过案例强调“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少年未成年人违法,将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普法并非不予处罚”,活动纠正“未成年是武昌违法护身符”的错误认知,让孩子们清楚知晓年龄不是区带邢台市中兴路街道新闻网逃避责任的借口,任何时候都要守住法律和道德的领普底线。

针对校园欺凌问题,法团社区律师用贴近校园生活的队开案例,让孩子们准确识别欺凌行为,展青传授实用防护技巧,让大家树立“不做欺凌者、不做旁观者、不做受害者”的意识。

司法所工作人员分析了当前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突出特点与多发类型,针对青少年认知特点与行为习惯,重点围绕未成年人犯罪、网络游戏犯罪、校园欺凌,结合司法所日常矫正工作中的真实案例展开深入阐述,以“案例剖析+法律解读+互动引导”的形式,让抽象的法律条文变动通俗易懂。通过还原案件经过解析法律责任、点明危害后果,直接呈现了未成年人因心智不成熟、法律意识淡薄、交友不慎等因素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全过程,深刻警示孩子们“勿以恶小而为之”。

活动最后,社区志愿者带大家学习《武汉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引导青少年正确认识烟花爆竹燃放对空气环境的危害以及可能造成的火灾、人身伤害等安全隐患,倡导大家“安全过节、环保过节”,争当文明过节的践行者和传播者。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1秒注册

站长论坛积分规则

辽ICP备1714053号-2|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 站长论坛

GMT+8, 2026-06-11 , Processed in 0.295106 second(s), 188 queries .

Powered by 荷兰新闻网疫情通报

© 本站内容均为会员发表,并不代表本站长论坛立场!

返回顶部